基础评价
浙江大学各项个人荣誉及奖学金一般每学年评定1次,时间通常在9-10月,主要面向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个人荣誉(主要为标兵荣誉和优秀学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以下四项基础数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等级、体质健康等级、学业成绩和能力素养分。
- 求是学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 竺可桢学院: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均需要内网查看。
思政素质
思政素质的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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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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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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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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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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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等级依据实际情况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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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等级影响学生参与个人荣誉、奖学金评定的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任何荣誉和奖学金评定,部分荣誉和奖学金有等级要求
思政素质评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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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纪实(竺可桢学院称“参与度纪实”):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各项集体活动的综合表现,占思政素质评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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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纪实:由公寓管理中心评定,满分为10分,未达6分思政素质不得为良好及以上,占思政素质评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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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纪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可据此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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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评:个人对自己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价,不影响思政素质评定,但个人学年小结表需要放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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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评议:包括班主任评价和班内同学互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占思政素质评价的35%
思政素质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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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活动纪实情况,得到学生活动纪实班级排名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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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舍纪实情况,得到学生宿舍纪实班级排名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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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班级评议情况,得到学生评议班级排名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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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值A = A1×0.5+A2×0.15 + A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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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内所有学生综合排名值A从小到大排序,按照上文所述比例确定等级
体质健康
体质健康等级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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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等级以专业(大一以大类)为单位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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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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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等级不超过专业(大类)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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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等级不超过专业(大类)人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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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等级依据实际情况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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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等级影响学生参与个人荣誉、奖学金评定的资格,不合格者不得参与任何荣誉和奖学金评定,部分荣誉和奖学金有等级要求
体质健康评价组成
体质健康等级主要依据每学年一次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的相对排名进行评定,以专业为单位,按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照上文所述比例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人员。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
学业综合成绩
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是进行个人荣誉和奖学金评定最重要的参考标准,以专业(大类)为单位进行评定,大一学年学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以下为求是学院三大学园计算方法,竺可桢学院、各专业院系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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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学生每门课程学分及对应课程的成绩(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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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总课程学分绩点A1 = ∑(课程学分×对应课程绩点),以大类为单位从高至低排名,得到某学生排名值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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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课程平均绩点A2 = A1/课程总学分数,以大类为单位从高至低排名,得到某学生排名值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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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值B = B1×0.3+B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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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B值,以大类为单位从小到大排序,得到学业综合成绩排名。
能力素养
能力素养是对学生除思政、体质、学业成绩外的其他素质进行的评价,共分为6类。
能力素养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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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包括参加学术竞赛活动、科学研究活动、创业实践活动等,并取得一定荣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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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包括参加学校/学院(系)、学园各级组织、社团工作,参加班级工作,获得社会工作相关的荣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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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主要为参加各级文体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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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务:主要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评定星级志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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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主要为参加各级对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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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主要为参加各级劳动实践活动,积累劳动时长
能力素养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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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素养以大类为单位,通过“能力素养分”,依照一定规则,进行量化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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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素养分需要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系、学园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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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能力素养分主要影响与之对应的6项标兵荣誉评定,包括:创新创业标兵、社会工作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和劳动实践标兵